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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法:稳存量促增量保障能源供应

2021年9~11月,国内经济快速复苏、制造业回流,用煤用电需求骤升,出现了煤炭短缺、煤价暴涨、煤电亏损,叠加新能源出力不足,一些地方出现用能紧张,引起了广泛关注。国家有关部门紧急采取了一系列保供稳价措施,到年底煤炭供应紧张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能源电力行业要从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出发,增强能源电力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坚持先立后破,稳步实现“双碳”目标。从发电侧来看,应从以下4个方面提高认识,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双碳”目标。

深刻认识当前复杂形势下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保障用能涉及经济发展与民生福祉,是能源行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能源电力人的“初心与使命”,更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的一条底线。我国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世界最大的能源消费大国,但我国还不能完全做到能源自给自足,距离能源强国还有一些差距。目前,国际局势动荡、地缘政治冲突、供应链受到冲击,全球能源危机此起彼伏。特别是国内受极端天气、经济不稳、疫情反复、煤炭供应持续偏紧、用电“双高”“双峰”突出等因素影响,能源保供的压力仍然不小。因此,我国能源的饭碗必须牢牢端在自己手里,必须增强能源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把供应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必须建立“多能互补、多元保障”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能源强国。

对能源清洁转型过程中的风险保持警醒

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清洁转型是能源电力行业的战略方向,是未来发展的主旋律,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与能源电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途径。我们一方面必须保持战略定力,要继续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重点要做好增加清洁能源供应能力的“加法”和减少能源产业链碳排放的“减法”,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另一方面也必须认识到我国在绿色低碳转型中新的安全保供风险增多,能源输送等基础设施不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关键环节能源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能源市场体系还不完善,能源管理的协同机制有待改进,目前新能源以提供清洁电量为主,尚难以承担电力保供重任。

近期,走在世界能源清洁转型前列的欧盟,因担忧地缘冲突影响能源供给,允许成员国在转向可再生能源前,可以在煤炭、核能上停留更长时间,以避免对俄天然气的依赖,在能源安全、气候保护、稳定价格、经济增长之间寻找平衡。因此,为应对电力可靠供应风险,我们不能搞运动式减碳,过早过急大规模淘汰煤电,必须储备一批常规电源,以备不时之需,实现“双碳”目标要做到先立后破,有序进行。

重新评估煤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定位作用

回顾2021年的能源保供战,煤电企业在关键时刻扛起了电热保供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发挥了“顶梁柱”作用。在“发得多亏得多”的前提下,煤机利用小时数创出近年来新高,达到4568小时,比2020年提高263小时。目前装机占比47%的煤电仍是主体电源,为全社会贡献了六成的发电量,支撑超七成的电网高峰负荷,承担北方超八成的冬季供暖任务。但是,煤电企业由于比价关系严重扭曲,2021年出现全面亏损,经营“入不敷出”,严重缺乏投融资功能,呈现“生存难、改造难、发展难、保供难”。如果煤电困难长此以往,新能源又未立,将会危及国家能源安全大局,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抓紧落实国家有关部门近期推出的一系列稳供保价政策,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有效缓解煤电矛盾,彻底理顺上下游的体制机制,重点要提高能源供需预警水平,加强电煤价格的预期管控,提高煤电基准价,放宽市场电价涨幅,着力纾解煤电当前的困难,并对“十三五”煤炭去产能、取消煤电联动、电力市场单边竞价、工商业电价“只降不升”等政策进行后评估,改变临时应急、行政施压、畸轻畸重的做法。另一方面要根据我国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的战略定位,推出“煤电新政”,完善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探索建立容量市场或容量补偿制度,建立两部制电价,增加煤电关停、退出、备用专项政策,充分体现煤电兜底保供、系统调节、应急备用等多维价值,让落后老小煤电“退得出”,清洁高效煤电“留得住”,新上先进煤电“有回报”。

发电企业应大力推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把供应能力建设摆在首位。统筹推动非化石能源发展和化石能源清洁利用。一方面要稳住存量,发挥好煤炭、煤电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要做好增量,把风、光、水、核等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好,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持续扩大清洁能源供给。

进入“十四五”,发电企业要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全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大力发展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水电,形成水能、光能、风能、核能、生物质、海洋能、地热能等并举的“清洁大家族”,努力提高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与发电量比重。

“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一是全面推进风光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优先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负荷中心及周边地区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建设,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二是在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整装开发条件、符合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的地区,有序推进风光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黄河上游、新疆、冀北等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三是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四是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5个千万千瓦级),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区域布局。五是积极发展太阳能热发电。六是以储能、氢能为重点,加强灵活调节电源建设。

“十四五”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期。《“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要求,增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加快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要求,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完善新能源调度机制,新增系统调节能力2亿千瓦以上。煤电机组灵活制造1.5亿千瓦、灵活性改造超过2亿千瓦;抽水蓄能装机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在建达到60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装机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

目前,新能源大发展,储能政策与分时电价出台,储能将大有可为。随着《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出台,绿电制氢发展潜力巨大。因此,各发电集团要积极布局新型储能业务,大力开发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积极跟踪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技术和商业模式,稳妥推进氢能业务。同时,要推进“多能互补”(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发展与“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来源:国家电网杂志 作者: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 陈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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